白衣、沙弥阅学比丘戒律不犯贼住的依据

一、《行事钞资持记》

【行事钞•受戒缘集篇】若准律云:不问十三难者,则不得戒。故前须明解。彼此无迷,脱由不解不成,岂不误他大事?应沙弥时,教令列名显数识相诵之。此非羯磨,不犯贼住。

【资持记】据论贼住,同法方成。必读羯磨,理应非障。此由古执问难不取相解。犹恐妄计同于羯磨,不可预读,故一往遮之。下文正明贼住,即引《四分》:一、二、三人及众僧所共作方成。或可因读,后闻易解,就深防为言。……

【行事钞】《四分》云:若至一人、二人、三人众僧所共羯磨说戒,皆灭摈。义详,共一人作对首众法,皆成障戒,如说戒、自恣等法。必听众法心念,亦成难摄。若对他三人已下对首法,四人已上余和合法,不秉羯磨,皆不成难。

【资持记】上文但云“一二三人”,不明众、但,须以义定。“余和合”者,如说恣告众、和僧立制等。

【行事钞】《善见》云:“三种偷形。一者,无师自出家,不依大僧腊次,不受他礼,不入僧法事,一切利养不受。二、偷和合者,有师出家,受十戒,往他方,或言十夏,次第受礼,入僧布萨、一切羯磨,受信施物。三、二俱偷者,可知。若偷形者,不经法事,不受礼施,为饥饿故,若欲出家受戒者,得。”(下二不合。)《五百问》云:“沙弥诈称大道人,受比丘一礼拜,是名贼住难。”

【资持记】《善见》三种,并号偷形。若据第二,正是盗法。……初明偷形,言利养者,须约二种现前僧物。饮食供设,是彼所希,义无不受。所以下云“为饥饿故”是也。二、偷和合者,律唯约法,论通四种。加腊、礼、利并成障戒。故《疏》问云:“偷和合者,应在羯磨,何以文中具列夏等?答:夏次、礼仪及信施等,并是僧家六和表相,由有戒故,便有夏次等,以盗戒相,令他信之故也。”

【行事钞】《四分》中但言贼住难者,谓共羯磨、说戒,不说听闻、不闻及愚痴因缘等。依如《僧祇》:“若沙弥作是念:‘说戒时论说何等?’即盗听之。若聪明,记得初中后语者,不得与受戒。若暗钝或缘余念,不记初中后者,得受具。”

【资持记】前示本律言通。“依”下,次引《僧祇》决正。初明偷法。彼云“沙弥潜身床下,盗听初中后语”者,即摄羯磨言相始终,俱记成障,不具不成。文虽约记,义须明解。(古记云:“作白为初,五篇为中,略教为后。”此释甚谬,说戒可尔,若单作羯磨,约何分耶?)……

问:不闻羯磨,但听戒相为成障否?

答:此有二别。若身在众,妄同僧列,但听即成,不必羯磨。若论潜听,必约羯磨。若但闻戒,义应非障。即前文云:“不秉羯磨,皆不成难。”又如《疏》云:“偷和合者,应在羯磨。”

若尔,何以《僧祇》云“说戒时论何事”耶?

答:以说戒时必作羯磨故。

若尔,何以说戒遣未具者?

答:恐生轻易,不论障戒。如《戒疏》云:“下众无知,多生慢习。制令耳目不属,则重法尊人,生其钦仰。”准知简出,意令尊重。且如大尼亦遣,岂虑障戒耶?

问:私习秉唱,未具忽闻,及未受前曾披经律,因读羯磨,了知言义,成障戒不?

答:准前后文,并论僧中正作,诈窃成障。安有读文而成障戒?如前《善见》偷僧和合,屏唱私读,僧和安在?以义斟酌,定非成障。前云:“此非羯磨,不犯贼住。”意如上解,不可专执。(古记并云成难。古来高僧多有在俗先披大藏,今时信士多亦如之,若皆障戒,无乃太急?学者详之!)

二、《羯磨疏济缘记》

【随机羯磨】汝非贼住耶(谓白衣沙弥时,盗听说戒羯磨,同僧法事)?

【羯磨疏】《僧祇》中:“凡人自出家,或避难自著袈娑来,不经布萨羯磨者,得受。经者,不得。若沙弥念言:‘说戒时为论何事?’盗入床下,听之。若聪明,记得初中后语者,不得戒;若暗钝、余念、睡眠,不具得者,成受戒。”

【济缘记】《僧祇》中,初明二偷,前叙偷形。“经者不得”,谓经布萨羯磨,即偷法故。“若”下,次示偷相。“初中后语”,据一羯磨始终为言,必约听全,兼须晓义。不具、不解,义非难收,如文甚显。……

【羯磨疏】《四分》:“若共一比丘乃至僧所,不共作法者,出家不得;已出家者,成受。若于一比丘及僧所作众法者,成难。”若作余但对首、但心念等法者,非难。由说、恣等体通僧别,摄僧要务,勿过于此。故虽一人心念说、恣,即是众法,闻者成难。

【济缘记】《四分》中,初是偷形。“若”下,即偷法。初正明众法,语通对、念羯磨。“若作”下,简别法皆非。“由”下,释所以。“说、恣通僧别”,该三法故。

三、《征辨学律义八则》(弘一律师)

问:非比丘,学比丘律,可有圣教作证耶?

答:若欲觅求律中有制未得戒者必须学比丘律之明文,乃不可能之事;但可引文以证非比丘而学比丘律无有贼住之过失。又可引文以证已受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虽在僧中闻正式作羯磨者亦不成贼住。依此义判:已受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或亦可以学比丘律。即在僧中闻正式作羯磨者,亦似无大碍也。

问:前云非比丘而学比丘律,无贼住过,有何文以为证耶?

答:灵芝律师《资持记》云:“问:私习秉唱,未具忽闻,及未受前曾披经律,因读羯磨,了知言义,成障戒否?答:准前后文,并论僧中正作,诈窃成障,安有读文而成障戒?古来高僧多有在俗先披大藏,今时信士多亦如之,若皆障戒,无乃太急?学者详之。”又《羯磨》云:“二者,有人不得满数应诃,谓若欲受大戒人。”灵芝律师《济缘记》释云:“谓沙弥受戒,或曾披律,或复重来,晓达如非,旁无诃者,所为不轻,听自诃止。”曾披律者,既可求受大戒,足证无有贼住过矣。

问:前云已受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此在僧中闻正式作羯磨者亦不成贼住,此言尤足令人骇异。有何明文以为证耶?

答:《羯磨》云:“三者,不得满数不得诃者,……白衣……。”南山律祖《疏》云:“前十三难,有过障戒。此好白衣,受十、具戒,虽并心净,不妨加法参差不成,仍本名故。”今案:我等已受戒而不如法不得戒者,即属此类。虽于僧中闻作羯磨,亦仅判为不得满数不得诃。决不云成贼住难,以无诈窃心故,而云“此好白衣”也。

编者案:除非深心信敬三宝、欲乐持戒,或者将求大戒,否则白衣、沙弥不阅比丘戒律为宜,以免非自检约而专见他过,自损净心,深集业障。古来大德禁止未受具者阅律,慈悲遮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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