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破藏密男女双修法的讨论记录之二(贤佳、法藏法师与本因法师)
2019年7月18日
(一)
【贤佳】(20190716)可鑫居士(笔名“净土赏花人”)今天在网路发布了两篇文章,就您和法藏法师对藏密男女双修法的看法从法义上作辨驳,并就您和法藏法师的态度提出批评,您看是否误解了您和法藏法师?其作的法义辨驳,不知您和法藏法师是否方便辨析哪里不合理?
文章如下:
《法藏法师已接受藏密灌顶,公开为比丘与女童性交辩护》
https://mp.weixin.qq.com/s/n4IcrysDtt0dmBBMzKMemA
《评破本因法师为比丘与女童性交法做的辩护》
https://mp.weixin.qq.com/s/519y6_3q921fag67ZjeUsw
(附件是修订了一些标点、错别字的繁体字版:https://pan.baidu.com/s/10ljRykd2Xr5m-9bPgc_-ZA 提取码:996f)
【本因法师】本因站在汉传立场,没有同意所谓藏传的“男女双修法”,只要违反戒律一概都是反对的。我们讨论文中没有糢糊立场,也说明很多了。
网上激烈的斗争言词、无理地断章取义,与诋毁式地人身批判,只能摇头叹息!阿弥陀佛!
你看了文中也是这样默认所谓评破的结论吗?很失望,不会有再交集意见了。
【贤佳】(20190716)您站在汉传的立场没同意所谓的藏传“男女双修法”,但站在佛法的立场怎么看呢?您认为藏传“男女双修法”属于佛法吗?是否是不同于汉传乃至超越汉传的佛法?如您先前说:“大乘三藏约理之究竟无别,难道不是都究竟成佛道吗?派系特别所安立的说法差别,只是开合浅深等不同。”所以还是含糊的。
可鑫居士的文章对您的态度和观点提出质疑、批驳,希望听到您作具体的澄清、辨析。
(二)
【本因法师】(20190716)关于来稿有两件事情说明:
第一,关于我个人的部分,我有做了一个小补充(“类此实相理之教说,隐显、狭略,应机不同,广在汉、藏教典之中。为免无识者,不辨权实,错乱机宜,毁戒坏法;恶心之徒,引之滥用,蒙蔽无知。故此处未作广引,望需者自寻”)。用绿色字表示的,在原文第二节的第二段。(PDF版:https://pan.baidu.com/s/1a4V303gjBl4NuydZg_o9sg 提取码:930e)
第二:档案名称我现在改为这个内容(《关于藏传佛教双修法的义理辨析》),标题上保持中庸的立场,原有的档案名称不是我们讨论的本意。无论贤佳尼有什么个人的看法,那绝对不是我个人的本意,这样偷渡、绑架比丘个人的想法,这是极不恰当,也是不道德的。
如果她档案名称不改,那么请把法藏个人的所有内容全部拿掉,法藏个人内容另外再单独流通。
虽然法藏原说明文章的题目仍在,但以附件的方式附在这个“辨破藏密……的讨论记录”文件大标题之下,其最终目的结论已经被绑定了,这不是法藏个人所讨论忍可的结论。
【贤佳】这是法藏法师的来信意见吧?不知是否可将法藏法师的电子邮箱告知我?我乐意跟他直接沟通请教。以下内容有劳转致法藏法师:
{让法师误解了,抱歉!我是比丘,不是比丘尼。那档案题目《辨破藏密男女双修法的讨论记录(贤佳、法藏法师与本因法师)》是表明我的主旨,括号是注明讨论人员。档案中记录您说的内容是您先前提供的,没有任何篡改,读者读了就知道您是不全破藏密男女双修法的,不会误解您,您不必对档案名称负责。您这封申明信我也会公布出去,大众会更明确这一点。
您作补充修订的这个档案是早期版本,更完整版本见附件(https://pan.baidu.com/s/1FQcifsUkN-Lwoqzwol9ujQ 提取码:wk10)。此档案表明我的主旨是“破藏密男女双修法”,我依经律佛言信解藏密男女双修法完全非佛法,不论是凡夫还是圣者,不论是出家僧人还是在家俗人,男女行淫都是障道法(在家凡夫因自己烦恼或他人烦恼因缘不得已而行正淫,虽非破戒、恶业,但非不障道;在家圣位菩萨可能如婆须蜜女示现淫缘接引人,但绝不会行淫),不能作为佛教的一种修行方法。欢迎您作具体辨驳!
另外,可鑫居士(笔名“净土赏花人”)今天在网路发布文章,就您对藏密男女双修法的看法从法义上作辨驳,并就您的态度提出批评,您看是否误解了您?其作的法义辨驳,不知您是否方便辨析哪里不合理?
文章如下:
《法藏法师已接受藏密灌顶,公开为比丘与女童性交辩护》
https://mp.weixin.qq.com/s/n4IcrysDtt0dmBBMzKMemA
}
(20190718)可鑫居士今天在网路上发布了两篇文章回应法藏法师指责他诽谤:
《复法藏:你想说我诽谤你,我告诉你没有》
https://mp.weixin.qq.com/s/iuzBRjqyoW1rwyHbwNp7yw
《再复法藏:本因给你的参谋并不高明》
https://mp.weixin.qq.com/s/A7LCODajTQSkPrmZeeHeDA
有劳您转给法藏法师看,并请法藏法师适当作辨析澄清,以除众疑并明法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