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答疑讨论之六十四
(20210423)
(一)
【居士】居士委托我将下文转您阅知辨析:
《佛教如何看待自杀?——〈梵网经菩萨戒本疏〉节录并浅解》(2018-06-27)
https://www.douban.com/note/680704438/?dt_dapp=1
(摘录){如果所杀的对象是自身的话,要区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以恶心自杀己身”,所谓“恶心”主要是“瞋心”,也就是对自己的存在怀有怨恨而导致自杀,这种情况下过失最重,所以得“重轻垢”,也就是在“轻垢”之中属于程度严重的一种。在卷四中也有说明:“轻垢者,简前重戒,是以名轻,简异无犯,故亦名垢。又释,黩污清净行名垢,体非重过称轻。”所以并不属于重罪,非必堕三恶道中。
第二种情况,则是“以善心厌身自杀”,如得重病后,为免连累家人而自杀,即属此类。这种情况下,是属于“轻轻垢”,即在轻垢之中其程度又为轻,则更不至于结罪。
第三种情况,则是“为法灭身,为生舍业”,不但无罪,更成福业,类似于儒家所说“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反过来说,如果依照菩萨戒之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贪着一己之生命而不肯舍弃,反而是有过失乃至有罪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在行业之中,无贪、瞋、痴三毒,而是属于无贪、无瞋、无痴之行业,所以不但阙初缘所说之“他身”,也阙六缘所说之“有三毒”。
因此,所谓“自杀”,按照佛教戒律来考察,不宜一概而论,更不宜动辄以“堕地狱道”来恫吓,恐吓与苛责绝不是佛法。}
【贤佳】这是滥说。重轻垢罪若不诚恳忏悔,难免堕落地狱。轻轻垢也是罪,不忏悔也可能引堕地狱。而凡夫不可能无三毒,所以末法时代不应倚托第三种情况谩说可能无罪。
(二)
【沙弥】在受持八关斋戒的当天,是否可以为五戒居士作忏悔?
【贤佳】可以。
【沙弥】受菩萨戒的居士,忏悔菩萨戒罪请比丘法师来作,那菩萨戒中的五戒是否也要找比丘法师来作?
【贤佳】能找比丘法师忏悔很好,不方便找时可找同样受菩萨戒居士。若受菩萨戒居士也难找,可找受持八关斋戒或五戒的居士。
【沙弥】五戒、八戒、菩萨戒,三戒叠加,依哪个忏悔?可否分开忏?
【贤佳】依随意一个忏悔都可以,可不分开忏,因为开遮轻重基本是一样的(除了不邪淫戒略有不同)。
【沙弥】判罪时,分上、中、下三品罪,只有四根本才有上品罪,其余戒只有中、下品罪,对吗?
【贤佳】是的。
【沙弥】除了四根本,其他戒是中、下品罪,那有没有只下品罪的戒?八关斋戒里都能犯中品罪吗?喝茶是犯下品罪吗?
【贤佳】除了四根本戒,其他戒正犯都是中品罪,方便犯是下品罪。非时喝未作药净法的茶,正犯不非时食戒,结中品罪。
【沙弥】如果是菩萨戒或者比丘戒,也是如此判罪吗?
【贤佳】大体类似,罪名不同。比丘戒中有正犯即是突吉罗罪(最低级别的罪)的。
【沙弥】居士戒罪为上、中、下品,比丘戒则是突吉罗之类的称呼吗?
【贤佳】是的。比丘戒有六聚罪名:波罗夷、僧残、偷兰遮、波逸提、波罗提提舍尼、突吉罗。突吉罗又可开立恶作、恶说,则成七聚。
【沙弥】“感冒灵颗粒”作尽形寿药净后,以后再购买新的“感冒灵颗粒”,还需要作药净吗?
【贤佳】需要对新得的药作药净,先前已作的不必再作。药净是对具体药体作的,不是对药类虚悬作的。
【沙弥】虚悬如何理解?就是药品的名字吗?药净是对具体的当下在手上的药品作的,不是以药品的名称种类通作的?
【贤佳】对的。
【沙弥】那比如有些人(凡夫)喝茶,能否对茶作药净,以后喝茶都不犯戒?
【贤佳】一般茶不是治病的药,不宜作尽形寿药净,但可将茶水作非时浆药净。若从宽标准对茶作尽形寿药净,只对当下作了药净的茶叶有效,不是对未来一切茶叶有效。
【沙弥】以茶和果汁举例,非时浆作法,作药净对着茶叶或者水果作,还是对着滤过后的茶水和果汁作?从宽来讲,为茶作尽形寿药净,是对着茶叶还是茶水?
【贤佳】非时浆药净法对水浆(茶水、果汁)作。尽形寿药净法对干药或药汁作都可以。
【沙弥】八关斋戒以不非时食(斋法)为体,舍其他戒还可以叫斋戒,舍不非时食戒应该就不叫斋戒了吧?
【贤佳】部分受持,都有部分功德,都不是圆满斋戒,称为多分、少分乃至一分净行优婆塞/优婆夷无妨。
【沙弥】八关斋戒哪条戒最重要?无论什么情况,都是四根本戒最重要,那么斋法处于什么位置?
【贤佳】每条戒都重要,不淫是净行根本,不非时食有特别对治贪欲作用并助成不淫。
【沙弥】舍不非时食戒,也可以叫斋戒吗?
【贤佳】叫不叫斋戒都无妨,未舍的戒条好好行持自有功德。
【沙弥】屋内点香,不为供佛,单纯净化屋内空气,觉得香,不是为了自己身上香,而是鼻子闻着香,犯戒吗?
【贤佳】不是以香涂身,不犯“以香花鬘庄严其身”戒。
【沙弥】破四根本戒后,三皈依体还有吗?三皈依也是一种戒。
【贤佳】不舍三皈依则三皈依体还在。三皈依有得失之体,但不是正式的戒。如《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翻邪三归》说:“《羯磨注》云:‘此但受归法,无有戒法。故《母论》云:三归下有所加,得归及戒;若无加者,有归无戒。’”
【沙弥】一个人只要不舍三皈依,那皈依体只会强弱,不会失去,对吗?比如邪见,或者违反了三皈依,皈依了其他宗教,这时候皈依体只会减弱,不会失去,除非完全对三宝失去信心,皈依体才会失去?
【贤佳】生严重邪见,或皈依其他宗教,即是不以佛教三宝为究竟依止处,也即舍佛教三皈依了。
【沙弥】生了严重邪见后,失去了皈依体,戒体还在吗?如果偶遇善知识纠正邪见,皈依体自动恢复还是要重新皈依?戒体呢?
【贤佳】生严重邪见,深心决意不信业果、不信轮回、不信三宝等,那么失皈依体,也失戒体。若恢复正见,需要重新皈依、受戒。
(三)
【居士】有人留言:
日中一食是戒律吗?
【贤佳】可回复:
日中一食是佛鼓励的头陀行之一,但不是对僧众的戒律要求。戒律要求僧众不非时食(过午不食),不要求日中一食。比丘戒允许小食、中食(又称“大食”),即允许早餐、午餐。
如《佛说十二头陀经》说:“四者,应作是念:‘我今求一食尚多有所妨,何况小食、中食、后食?若不自损,则失半日之功,不能一心行道。为佛法故,为行道故,不为身命,如养马、养猪。是故断数数食,应受一食法。’”(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7/T17n0783_001.xml#pT17p0721a0901)
《四分律》说:“诸比丘不知今日自恣、明日自恣,诸比丘往白佛,佛言:‘自今已去,听若小食上、中食上,上座唱令:“今日众僧自恣。”’”(卷第三十七)(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37.xml#pT22p0837b0312)
(四)
【居士】对文章《学诚的暴露可谓警钟,佛教表面的繁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https://mp.weixin.qq.com/s/egKJMQ3BQfNECi7FfKR3GQ),有人留言:
真正修行应像慧能,远离儒道的书,忠诚于佛经,不必引用外道的文字。
【贤佳】可回复:
经律允许适当借用外道文义接引众生、助显佛法。
如《宝云经》说:“云何名菩萨不颠倒智慧?善学世谛、第一义谛及诸经论,善学世间杂论,为成熟众生故。虽广闻多学,而不为于显己功德,但为成熟众生。虽明知世典,而常尊佛法以为最胜,终不染于外道邪见。是名菩萨不颠倒智慧。”(卷第二)
《四分律》说:“若学书、学诵,若学世论,为伏外道故;若学咒毒,为自护,不以为活命,无犯。”(卷第三十)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宋朝元照律师)说:“用俗书者,庄严章句,违律刑科;赞咏外书,如经极诫。祖乘有用,义不徒然。或是举俗况道,或复取义助文,岂得专事浮华、混同世论?今或语势相涉,或借用彼文,但撮要示之,令知所出。及论字体,多从义训,兼复通依众典,不必专据字书。”(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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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答疑讨论之二十四·(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