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答疑讨论之十五
(20200331)
(一)
【居士】1.我与家人去亲戚家,亲戚事先不知道我吃素(也可能忘了),为招待我们,在我去之前为我们杀鲜活动物一只,我知道后表明吃素,未吃,但家人不吃素,食其肉。我们可有杀业?我可有犯杀戒?
2.亲戚是长辈,有食肉习惯,又不信佛,如在我面前杀动物,劝其不杀生,不仅不会有用(根深蒂固的观念:“这些畜生养来就是给人吃的。”),可能导致谤法。因老鼠啃家里东西,亲戚放鼠药,我表示了下反对,被家人喝止。也就是说,我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事情发生,也不能说啥,我该如何做才不犯戒、不造共业?
3.有些人有在水表上作手脚的习惯,或者想办法偷用自来水,我见到这些也劝不了,行为人明知故犯还觉得占了便宜。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了这样的水,会否犯盗?如果不能避免用这样的水(住酒店或人家),知情的情况下,受戒的是否犯不与取?不受戒的是否有盗罪?
【贤佳】1.您不犯杀戒,没有杀业,因为未教杀、未食肉、未随喜。您的家人食肉,有牵连的杀业。如《佛说阿难四事经》说:“其时人民,或中毒死者,或但得病者,有相涂污者,皆由世人所作不仁,残杀物命,展转相怨。手自杀者,中毒即死;助其喜者,皆更困病;或相涂污、不相涂污者,皆由食肉有相分者、不相分者。听聪之士,觉知杀罪追人不置,以己度彼,正等无异,如此奉行佛之弘道,行四等心,慈悲喜护,福自归身。若彼杀家,以肉与己,慎莫食之。不食之者,虽处恶世,盗贼灾变、毒气之时,虽处其中,不相涂染。”
2.随缘随力劝止,不能劝止则念佛回向,心不随喜,您不犯杀戒,也无杀业。可想办法帮助化解问题,如《四分律》说:“若房有破坏处,若虫鼠孔穴,可补塞者当治之,可泥者便泥之,可捣便捣,可平治便平治。”(卷第三十三)《摩诃僧祇律》说:“若净厨屋破、穿漏,语净人言出厨里一切物,出已,当塞鼠孔,扫地,用拒磨泥之,壁底作砖埵。”(卷第十六)《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说:“问:‘鸠雀于人舍内作窠,比丘破,或塞鼠孔,犯何事?’答:‘鸠雀未有子,得去;有子,不得。鼠穴唯有一孔,不得塞;若有内外孔,得塞内者。’”其他机缘耐心善巧化导家人、亲戚为健康而吃素乃至信佛戒杀。
3.不知情而用不犯盗。知情但不得已而用,心不随喜,不犯盗戒,主家犯盗。您受用盗物,有相关的不饶益业,不定受报(不定业,忏悔则可完全不受报),尽量避免为好,宜随缘随力劝止、化导。
(二)
【居士】1.到野外游玩,因庄稼生长到路边,有碍通行,拨开庄稼通过时,有庄稼被折断了,想必影响果实成熟。找不到主人(也顾虑找到了因小闹大),没带钱,也无法留些钱在现场赔偿,就算有钱也顾虑:(1)主人看不到,达不到赔偿目的;(2)主人或他人看到,不知原委,以占有心行不与取。但毕竟对他人财物有微小伤害,心理不安。请问该如何处理?
2.在野外游玩,有些地方没有路,植被覆盖,走过之后,担心有踩到小虫子,犯不杀生戒,如何处理?
【贤佳】1.损财为盗,如《四分律行事钞》说:“‘非理损财’解盗,无义不收。……攻击破村,烧、埋、坏色,皆犯重。”(卷中)误损不算正犯。诚恳自责心忏悔,以后注意避免,则业可消。
2.若发现有误杀虫子或比较可能有伤杀虫子,应自责心忏悔。误杀虫子,不算正犯不杀生戒,有不定受报的轻罪,应诚恳责心忏悔,否则也可能感生苦报。
如《四分律行事钞》说:“问:无记无业,云何有报?答:解有二。初,言感报者,谓先有方便,后入无记业,成在无记心中,故言感报,而实无记非记果也。二者,不感总报,非不别受,如经中,头陀比丘不觉杀生,彼生命过堕野猪中,山上举石,即因崩下还杀比丘。又如《五百问》中知事误触净器作啖粪鬼等。如《成论》中,睡眠成业是无记业。”(卷中)
《大般涅槃经》说:“若言诸业定得报者,则不得有修习梵行、解脱、涅槃。当知是人非我弟子,是魔眷属。若言诸业有定、不定,定者现报、生报、后报,不定者缘合则受,不合不受,以是义故,应有梵行、解脱、涅槃。当知是人真我弟子,非魔眷属。善男子!一切众生不定业多,决定业少。以是义故,有修习道,修习道故,决定重业可使轻受,不定之业非生报受。”(卷第二十九)
《优婆塞戒经》说:“何因缘故名果报定?常作无悔故,专心作故,乐喜作故,立誓愿故,作已欢喜故,是故是业得果报定,除是之外悉名不定。众生行业有轻、有重、有远、有近,随其因缘先后受之。如有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定知善恶当有果报,是人能转重业为轻,轻者不受。”(卷第七)
平时走路宜应适当低头看路,避免踩死虫子,特别是可能多虫的地方和季节,草地也应尽量避免踩踏,既是护草、护虫,也是护自己的净心和福业。
如《楞严经》说:“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歧路行不踏生草。”(卷第六)
(三)
【居士】末学有一问题:
看到很多寺院和出家人养狗、猫(有些寺院和出家法师是出于慈悲心收养流浪或者是生病的狗、猫,并给它们皈依,尚可理解),包括很多受了菩萨戒的居士也喜欢养狗、猫,有的是受戒之前养的不能扔掉,也有的受戒之后还特地买回来养着玩,听说品种好的要几千甚至上万元一只,因为有市场嘛,就有人专门培植好的品种卖。
末学觉得如果是出于慈悲心收养流浪、生病的狗猫,是可以的。如果纯粹是无聊当宠物养,无论是在家、出家似乎都有违修行人本份了。特别是看到有些受了菩萨戒的居士,居然称呼狗猫“儿子”、“女儿”,也有出家众没事抱着狗、猫逗着玩儿。请教:修行人养动物是否如法?
另外,养这些动物就要给他们喂食,而狗猫都是要吃荤的(狗喜欢吃肉,猫喜欢吃鱼),末学看到有的出家人还买了火腿肠和鸡蛋喂狗狗吃。现在为了省事,基本上都是买的狗粮、猫粮喂的,但这些里面其实就是用肉食配置的,而且还蛮贵的。请教法师:受了菩萨戒的学佛人给动物吃这些肉食是否如法?
甚而有之,为了避免狗猫怀孕,还特地去给它们做节育手续(据说费用还蛮高的)。那这样没有征得动物的同意给它做这种手术,是否侵犯了动物的生殖权利?
末学搜了一下经典相关开示:
如:《梵网菩萨戒本·第三十二 损害众生戒》:“若佛子,不得……长养猫、狸、猪、狗。若故养者,犯轻垢罪。”
《优婆塞戒经》中言:“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若畜猫狸,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畜养象、马、牛、羊、驼、驴一切畜兽,不作净施未受戒者,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卷第三)
《大般涅槃经》云:“若有说言: 佛在舍卫祇陀精舍,听诸比丘受蓄奴婢、仆使、牛、羊、象、马、驴、骡、鸡、猪、猫、狗、金、银、琉璃、真珠、玻璃、车磲、玛瑙、珊瑚、虎珀、珂贝、璧玉、铜铁、釜鍑、大小铜盘所须之物,耕田种植,贩卖市易,储积谷米,如是众事,佛大慈故,怜愍众生,皆听蓄之。如是经律悉是魔说。……如是之人我今不听在比丘中,应当休道还俗役使,譬如莠稗悉灭无余。”(卷第七)
《佛垂涅槃略说教诫经(佛遗教经)》云:“持净戒者,不得贩卖贸易、安置田宅,蓄养人民、奴卑、畜牲,一切种植及诸财宝,皆当远离,如避火坑。”
人与动物朝夕相处,日久与动物生起情执,难免会说一些绮语,如称呼狗猫“儿子”、“女儿”、“宝贝”、“亲爱的”等等。狗猫犯错误了,还会像教训孩子样生瞋恨心打骂。有些人会因一只宠爱的狗、猫死掉,而伤悲犹如痛失亲人一般,这也是与宠物结缠缘的现象。佛早就洞察众生习气,故说众生之所以生死轮回不休,皆因“情爱欲”牵缠无法解脱。且就佛教“因果论”来说,牲畜皆因“愚痴”而堕为畜生道,与其结爱缘,将来它会投生为其眷属,生生世世缠绕不能解脱,且因愚痴会障碍修行乃至解脱。因此,佛告诫世人,不要畜养牲畜,更不可与其结缠缘。
所以,末学认为我们修行人还是应当避免畜养牲畜,不与牲畜结缠缘,以免日后惹来无谓的烦恼,结下久远的轮回因缘,还是多把精力放在修道上。
但也有人说,依佛理众生皆有佛性,那又为什么不可以畜养畜生呢?还听有法师说,佛陀过去生还用自己身体喂老虎呢,为何不能慈悲给动物吃火腿肠等肉食?末学不能理解。
【贤佳】随喜引文思辨!畜养猫狗等动物是否是真慈悲,可参看以下资料的辨析:
《优婆塞戒经受戒品笺要》(明朝蕅益大师)说:“〖经〗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畜猫狸,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笺〗伤害鼠类,违于慈悲,虽不失戒,性罪不轻。”
《梵网经顺硃》(清朝德玉律师)说:“不得畜养猫狸捕鼠恶畜,并养猪谋利,养狗拿物,此皆恩中之仇,养生害生,失慈悲念,非佛子所当为也。若故养者,犯轻垢罪。”(卷下)
《梵网经菩萨戒初津》(清朝书玉律师)说:“猫能捕鼠,名为地行罗刹。狸能擒物,而有多种不同,小者如鼠,大者如猫,善能捕鼠擒物,皆不得畜也。猪、狗二种,终须损害。养生害生,恩中具仇,虽不杀他,杀因具矣。如上六种皆恶律仪,害物伤慈,非所应也。小乘律中畜狗,为守护住处故开。”(卷第七)
《菩萨戒本疏》(新罗义寂法师)说:“畜养损害,乖慈摄行,故制令断。……长养猫等,远有侵害,故不应畜,见彼临危拯赎者不犯。”(卷下)
佛陀因地舍身喂虎,是不得已的机缘救虎,并非长期养虎,且是用自己的身肉,不是用其它众生(动物)肉。如果那位法师效学佛陀,用自身肉喂狗,那是可以的。如果用其他动物喂狗,如同猎人打猎给子女吃,岂是佛法的真慈悲?另外,猫、狗是可以用素食喂养的,并非必须用肉食。用其它动物肉喂养猫狗,并非平等慈悲于其它动物,且长养猫狗食肉恶习,对猫狗也非真慈悲利益。如《四分比丘尼戒本注解》(佛莹法师编)说:“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皆是己亲,故不应食肉。是经(《大乘入楞伽经》)云:‘大慧!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取而食之?’……食肉之人,因习气故,好食众肉,是因过去曾作罗刹狮狼、虎豹鵰鹫、猫狸恶兽等来,为断习故,不应食肉。经云:‘过去有王,名狮子生,耽着肉味,食种种肉,如是不已,遂至食人,臣民不堪,悉已离叛,亡失国位,受大苦恼。大慧!释提桓因,处天王位,以于过去食肉余习,变身为鹰,而逐于鸽,时我作主,名曰尸毗,愍念其鸽,自割身肉,以代其命。大慧!帝释余习尚恼众生,况余无惭常食肉者?当知食肉自恼恼他,是故菩萨不应食肉。’”(下册)
没受戒者爱心畜养动物无妨。受戒者违背戒律而畜养动物,非是真慈悲,否则便是佛不慈悲了。不得已的因缘收养动物,也宜应参照戒律的要求如法清净养护。
如《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道宣律师撰钞,元照律师撰记)说:“〖钞〗律中,比丘畜猫子、狗子乃至众鸟,并不得畜。《僧祇》:‘若人施僧一切众生,并不应受。众生者,马、驴、猪、羊、麞、鹿,如是一切,自余野鸟兽等。若见比丘不受,云“我当杀之”,应语令自施水草守护,勿令伤害,不得剪翅笼系。若能飞行自活者放去,莫拘之。’《善见》:‘若施牛羊,不得受。若云施乳酪等五味,得受。余一切畜生亦尔。’《涅槃经》中,比丘之法不得卖买生口等。《伽论》为塔故受驼、马、驴。今有施佛法家畜生,而知事有卖者,并不合圣教。《十轮》:若施四方僧物田宅、净人,不与持戒,反与破戒,自恣受用,并与白衣同共食啖,因此刹利居士皆入阿鼻。
“〖记〗《僧祇》护命暂开,意在后放。次引《善见》开受,施意别故。五味者,乳、酪、生酥、熟酥、醍醐。文别举牛,余畜例准,但令可作余施者亦开。卖买中引经明制。论中,得受既属佛塔,义不许卖。‘今’下指非。能施中,经文不明畜兽,田宅、净人合在前科,而僧物之语亦可通收,今此但明施者非法之相。……
“〖钞〗《日藏分》云:‘于我法中假令如法,始从一人乃至四人,不听受田宅、园林、车马、奴婢等常住僧物。若满五人,乃得受之。’《大集》亦同。
“〖记〗彼取五人持律,能办边受,佛法住世。四人虽僧,未全大用,故不听也。文中通举诸物,马当此摄,余属前章。
“〖钞〗……《涅槃》云:‘若有人言“如来怜愍一切众生,善知时宜,说轻为重,说重为轻:观知我等弟子,有人供给所须无乏,如是之人,佛则不听受蓄一切八不净物;若诸弟子无人供须,时世饥馑,饮食难得,为欲护持建立正法,我(佛)听弟子受蓄奴婢、金银、车乘、田宅谷米,卖易所须。虽听受蓄如是等物,要须净施笃信檀越”,如是四法,所应依止。我为肉眼诸众生说是四依,终不为慧眼者说。若有三藏反上说者,亦不应依。’又说八不净财,十余处文皆极毁破,不令蓄服。
“〖记〗……引教中,《涅槃》三段。初引开听,即‘如来性品’辨定邪正有作此说,乃可依行,或是异说则不可依,故云‘有人言’也。初标示方便,‘观’下举事以释。初释说轻为重,体非性业故轻,受蓄患多故重。‘若诸’下释说重为轻,如上是重,资道故轻。文列四缘:无供须是一,饥馑是二,护法为三,及后净施为四。‘我听’下通列开物。是知纵无供须,丰时亦闭;纵兼俭世,非护不开;纵为护法,不净亦制。必具四缘,方开受蓄。‘如是四法’下结劝。‘我为’等者,此即‘法四依’后文,肉眼不辨邪正,须说四依,慧眼了法故不为说。……谓前开四缘,乃是大乘了教,劝令依止。‘若’下决前不了教。‘又’下指禁断文,多出第六。
“〖钞〗又云:‘若优婆塞,知此比丘破戒受蓄八法,不应给施,又不应以袈裟因缘恭敬礼拜。若共僧事,死堕地狱。’《十轮经》说据不知持犯者并须恭敬,又《涅槃经》穷终极教,不用亦得,以护法故,小小非要。
“〖记〗‘又云’下引诫道俗文。初诫俗众,‘若’下诫道众,余如后引。会相违中,初指《十轮》,如《僧网》云‘乃至蓄妻挟子,恭敬如舍利弗,不听责罚’等。‘又’下决破。《涅槃》了义,废前不了,故云不用。‘以’下出废所以。《涅槃》护法事重,《十轮》为存俗信故云‘小小’。”(卷中)
(四)
【居士】我想买猫粮喂流浪猫,但是猫粮是荤腥的,一般都有鱼肉等,有没有性罪或戒罪?
【贤佳】不必买带荤腥的猫粮喂猫,可用适当素食喂猫,饿猫可能吃的。如果一般素食不吃,可试试有鱼味的仿鱼素食(豆制品)拌粥等其他素食。
(五)
【居士】我记得小时候姥姥供灯,是将食用油倒入灯里,插上灯芯,初一、十五供灯。现在,大家供灯用酥油。“酥油灯”即使用酥油作为燃烧源的油灯,多见于蒙藏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中的酥油是从牛奶或者羊奶的油脂中反复提炼出来的。酥油常温下呈固态,牛奶的颜色多为乳黄色,而羊奶的则成乳白色。酥油灯燃烧时火光稳定,奶香悠然,是蒙藏地区人民供奉神明时不可缺少的法器之一。请问,佛前供灯能用普通的食用油(花生油、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等)吗?
【贤佳】用植物油点灯供佛是可以的,重在诚敬和光明。现代供佛用蜡烛、电灯也可以。如果更深细来说,用植物油比来自动物的酥油更清净如法。因为按照菩萨戒高标准,受戒者不食用动物制品,包括奶乃至蜜,自然也不用来供佛。
如《楞严经》说:“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卷第六)
弘一律师《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说:“南山律中严禁蚕衣,乳、蜜唯开重病,不许辄饮。如南山《释门章服仪》云:‘囚犊捋乳,劫蜂贼蜜。过之大者,无越蚕衣,比夫屠猎之量万计倍之。’”
(六)
【居士】如果对佛菩萨发誓要做功课、要持戒,当时也是真发心要做,后来因为懈怠、懒惰或其它种种原因又没有做,这个算不算妄语?
【贤佳】当时发誓不是违想而说,不犯妄语。后来懈怠、放逸等因缘没有落实,是懈怠、放逸之业。如果当时发誓内容是邪的,依邪师、持邪咒、修邪法、做邪行等,当时不知是邪,后来认知而弃舍,是正见正行,这种弃舍有功德,没罪过。
(七)
【居士】我觉得我最近有些焦虑,也可以说有点抑郁。我一无经济压力,二无婚姻压力,三无学业压力,但我不知道我怎么了,总是不开心,心中郁闷。后来觉得可能是工作环境,这份工作我做了两年多了,心里也总是对这个工作排斥。虽然我父母说哪里都有不顺心,并不是换一个环境就开心的。他们对我的工作很满意,但我觉得我自己得不到提高,觉得自己被困住了。但又想着说,哪里其实都是被困住啊,哪里都有不顺心啊,本来人生就是这样的,身心皆由不得自己啊。哎……
【贤佳】“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宜适当广读经典,开阔智见,自然清明安定。可读《大般涅槃经》《法华经》《观无量寿佛经》等。
另外在生活、工作中宜应正直,随顺戒善,远离谄曲,自然易于身心安稳、踏实安定。
如《大般涅槃经》说:“菩萨摩诃萨于净戒中虽不欲生无悔恨心,无悔恨心自然而生。善男子!譬如有人执持明镜,不期见面,面像自现。亦如农夫,种之良田,不期生芽,而芽自生。亦如燃灯,不期灭暗,而暗自灭。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坚持净戒,无悔恨心自然而生亦复如是。以净戒故,心得欢喜。善男子!如端正人,自见面貌,心生欢喜,持净戒者亦复如是。善男子!破戒之人,见戒不净,心不欢喜。如形残者,自见面貌,不生喜悦,破戒之人亦复如是。善男子!譬如牧牛,有二女人,一持酪瓶,一持浆瓶,俱共至城而欲卖之,于路脚跌,二瓶俱破,一则欢喜,一则愁恼。持戒、破戒亦复如是,持净戒者心则欢喜,心欢喜故,则便思惟:‘诸佛如来于涅槃中,说有能持清净戒者则得涅槃。我今修习如是净戒,亦应得之。’以是因缘,心则悦乐。迦叶复言:‘喜之与乐,有何差别?’‘善男子!菩萨摩诃萨不作恶时,名为欢喜;心净持戒,名之为乐。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观于生死则名为喜,见大涅槃名之为乐。下名为喜,上名为乐。离世共法名之为喜,得不共法名之为乐。以戒净故,身体轻柔,口无粗过,菩萨尔时,若见、若闻、若嗅、若尝、若触、若知,悉无诸恶,以无恶故心得安稳,以安稳故则得静定,得静定故得实知见,实知见故厌离生死,厌生死故则得解脱,得解脱故得见佛性,见佛性故得大涅槃。是名菩萨清净持戒,非世间戒。”(卷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