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诚逼淫尼弟子是否依凭藏密邪法的讨论之二
(20201113)
【释贤甲(收到骚扰短信的原极乐寺尼)】学诚到底为什么能如此无耻破戒作恶,是不是男女双修法的问题,末学始终还是有个问号。诚然,他曾带动龙泉寺早期法师学习达赖喇嘛开示,引进日常法师《广论》磁带等等都是事实,可以说明他对“藏传佛教”有好感,但如何能说明他受到男女双修法的影响呢?如果他真的认为这是正当之法,就不会偷偷摸摸地干了。末学更多地是觉得他自我过度膨胀,被烦恼冲昏了头。记得有一则讨论中引用了一篇文章链接,那篇文章有句话大意是说:“所有的事情都和性有关,只有性不是。性和权力有关。”末学更多感觉学诚是要把握这种权力感。
*法师曾经和我们讨论过一个议题,关于“寒门出贵子”。大意是说,学诚出身寒门,内心自卑,所以当他拥有权力之后,会想方设法地证明自己,以此弥补内心的深度自卑感。您怎么看呢?
以前看一些刑事案件的报道,印象中警方会了解作案人的作案动机乃至更深层的心理机制,应该是需要相关专家帮助深入调查的。另外作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学者也会去访问这些个案,最终的研究成果不仅是对刑侦的专业领域,而且对社会、大众都会很有启示意义。不知道有关方面会不会对学诚做这些访问调查呢?又或者宗教领域比较敏感,即使有也不会流落出来。如果能深入了解学诚的内心就好了。这方面您怎么看呢?
【贤佳】藏密男女双修法属于“无上密法”,本就是应“偷偷摸摸干”的,但有高上理论支持,所以心安理得地秘密干,以免根器不够者观过“诽谤”。如举报材料的短信记录中,极乐寺尼问:“请问这跟传说中的藏传佛教的‘双人密修’有何不同?”学诚说:“如果一心依师,什么问题就没有了。”
他读过很多经律,了知佛经倡导离欲、比丘戒禁止淫行,却不仅肆滥淫行,还极度无耻地说“调教”话,如同邪见断善根的极恶者,非是一般贪欲烦恼、虚荣心理的作用,应是藏密邪见邪法凌驾佛法知见、蒙蔽基本心智,其他烦恼心理也随顺涌发的综合效应。
【释贤甲】“请问这跟传说中的藏传佛教的‘双人密修’有何不同?”这句话是末学问的。他回答“如果一心依师,什么问题就没有了”,末学当时的感受,包括直到现在的感受,都是觉得他在“霸王硬上弓”,强行要我顺从他的索欲,顾不得什么逻辑了,“依师”只是说辞,用来堵我的口的。末学印象中这对话是在和他拉锯了一两天之后发生的,在那之前我的同伴(在精舍一同学习的搭档)很快就顺从他了,但是我比较迟疑。
您说的理论末学赞同,即是说如果一个人邪见入心,再恶劣的事情都会看作是极正确、极正当的事情来做,但是也觉得没有十足的理由能够说明学诚是基于男女双修法而这么做。但是也想不通他到底为什么会那样,这个人格也太分裂了。就表达一下自己这个疑惑吧。
【贤佳】“一心依师”不是说辞借口,而是藏密男女双修法的真正“窍诀”。可参看《辨破索达吉堪布的男女双修妄说》(http://www.mzhy.org/20200119-03/)、《学诚逼淫尼弟子是否依凭藏密邪法的讨论》(http://www.mzhy.org/20200906-12/)。
【释贤甲】末学大略看了所附文章,大概观点了解了,觉得可不可以是这样的“逻辑”呢:
1.修藏密者心里知道“男女双修”本质是行不净行之邪法,但是想要冠冕堂皇地纵欲,加上有其祖师的冠冕堂皇的双修理论,所以声称“男女双修”是佛法。
2.修藏密者为了维护其祖师,根本上是为了维护可以给双修“合法化”的理论,避免祖师及理论遭人质疑,撼动他们依祖师所得的诸多利益,所以声称“男女双修”是高境界的人才能修,一般人不能修,但实际上开出很多“方便”来允许一般人修,如同给人好处,借此加固拥护藏密的力量。
3.学诚欲望膨胀,欲尝男女之事,而从“男女双修”理论中可以找到“正当理由”,故借此心安理得放纵。
4.因为“依师法”是他所领导体系长期铺垫的学修理论基础,因此易于借“依师法”诱骗女众与他行淫。
【贤佳】崇密者不认为男女双修行淫是邪法,如同不认为诛杀、吃屎(甘露)是邪法。藏密依师法是男女双修的重要门径、依托,铺垫导向男女双修,义理成立男女双修,绝对维护男女双修,而不仅仅是借口。双修理论极大激发淫欲,依师法有效助成淫行。藏密男女双修法理论,是极端鄙秽的系统淫行法,学诚的那些调教语和淫乱行是相对文雅的习作。可参看:《藏密祖师莲花生淫邪污秽之极造邪论〈亥母甚深导引〉》(http://www.bskk.vip/thread-3053799-1-1.html)、《管窥超然法师根本知见,兼呈法师莲花生所写“性交成佛邪法”细节》(https://mp.weixin.qq.com/s/xnPz7SjI33v1hp5K4wu-gA)、《辨破宗喀巴的邪见伪善之二》(http://www.mzhy.org/20200830-6/)。
【释贤甲】莲花生的论著太淫秽,没有全部细看。末学还是想探讨一下:
这几篇文章可以充分说明“男女双修法”的鄙秽,包括也有说要“供养”女子给师长做“明妃”,但如何能说明“崇密者不认为男女双修行淫是邪法”呢?如果认为不是邪法,为何不敢公开做、公开说?记得之前有读者跟您交流,好像是说他的父亲多年前在西藏工作期间,被邀请现场“观摩”男女双修法,他的父亲说感觉那状况实质就像是女子被轮奸。像那样的背景,末学倾向于相信:邀请者认为这不是邪法,所以能公开邀请;双修者认为这不是邪法,所以能当众双修。但是现在在汉地修男女双修的人,他们敢公开邀请、公开双修吗?如果他们在酒店开房秘密“双修”被警察当作卖淫嫖娼“误抓”,他们敢跟警察辩解说“我们是正当修法,没理由抓我们”吗?他们不敢,所以我认为他们知道这是不对的,只是如维护“皇帝新衣”一般维护这套披着佛法外衣的邪淫理论罢了。如果不是这样理解,怎样解释他们对男女双修法的种种诳妄狡辩呢?
说要供养女子给师长做明妃,末学觉得也不能证明“藏密依师法是男女双修的重要门径”,感觉更像是藏密体系的上层阶级(“上师阶级”)为了满足其欲乐而编造出来的冠冕堂皇的“理论”。他们只说要供养什么什么样的女人,双修具体要怎么怎么“修”,并未说为何需要这样的女子和修法,为何透由于此就可以获得佛法成就。后人能够任意解释的空间极大,尤其是有“依师”这张“王牌”,什么都说不过去的时候直接搬“依师”出来就好了,因为很可能本来他们就知道是说不通的。
您怎么看?
【贤佳】由于错误的空性见、因果观、戒律观、依师观等,藏密信徒深心认为行淫不一定是障道法,反而可以助成修道,可做最极殊胜的助道法。可参看《辨破藏密基本教义》(http://www.mzhy.org/20201011-02/)、《论宗喀巴法师设立淫欲为道的理论依据》(https://mp.weixin.qq.com/s/buWZ5zMBpoehm27jIchs-g)、《试以五番征破宗喀巴法师的空性见(就算作为析空,都有问题的)》(https://mp.weixin.qq.com/s/ay1bkOsvZdG7P_DLHEk-0w)、《宗喀巴法师:比丘把女性身体观想为空,就可发生性关系》(https://mp.weixin.qq.com/s/Oft07lxb4ZQt2joEvVU7zg)。
即使“条件不够”而做男女双修,也有很多补救方法,可以参看《辨破索达吉堪布的男女双修妄说》(http://www.mzhy.org/20200119-03/)中的引据分析。
所以藏密信徒深心不认为男女双修行淫是邪法。汉喇嘛不敢公开做、公开说,因为男女双修是密法,现代汉地文化氛围中大多数人“不理解”,容易“误解”,观过“诽谤”,所以要秘密做。现代藏僧在藏地大概也不敢像以前那样公开做了,因为文化氛围不同以前了。
对男女双修法的种种诳妄狡辩,是“慈悲”避免不理解者观过和攻击,不仅汉喇嘛如此,藏喇嘛也如此,如格鲁派多识仁波切说密教禁止僧人实体男女双修,宁玛派索达吉堪布的狡辩也是众多。
“什么都说不过去的时候直接搬‘依师’出来就好了”,是的,所谓观空、气脉、明点等男女双修法理论是非常粗糙、肤浅的,经不住深入审核,“依师法”才是男女双修真正硬核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保障。可参看:
《请释守正大德法师解释:“比丘把女人观空就可以交和了”,是不是法师说的染净作用不无的意思?》
https://mp.weixin.qq.com/s/dnX9_F4pA8OM65_L_e8irQ
《宗喀巴法师的硬伤:男女性行为中证空性,无论析空、体空,全都说不通!》
https://mp.weixin.qq.com/s/x-xPl0l3y5R6XhbwQRHqWA
《对多识仁波切的十八个质疑:你凭什么把阴阳调和之理说成是性行为作为无上密法理论依据》
https://mp.weixin.qq.com/s/Yy6RAZg21em6YCW5gwdT7A
《征破藏密气脉明点男女双修成佛之理事》
https://mp.weixin.qq.com/s/O9FrUxFfh7-t2Vll7aMjng
【释贤甲】看了文中附的部分文章,对于“由于错误的空性见、因果观、戒律观、依师观等,藏密信徒深心认为行淫不一定是障道法”,末学大概了解了。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藏密的祖师会把男女交合之事作为修法?
如所附文章《宗喀巴法师的硬伤:男女性行为中证空性,无论析空、体空,全都说不通!》说:“(宗喀巴)法师认为在男女性行为中体会空性,可以迅速证悟空性。这样有问题。问题在于,在男女性行为中,证悟空性,是不是通过分析缘生的析空来证的?如果是,那么,为什么一定要男女性行为中来分析?这就没有必要了。在手淫的过程中难道不可以分析吗?在愤怒的状态中难道不可以分析吗?宗喀巴法师声称:在性快感中可以最快证悟——这个根本就说不通。手淫也有性高潮,也有快感,怎么就不能在这里证空性?怎么就必须要弟子的妻子、女儿、姐妹来帮自己达到性高潮才可以?”
以我的观念很难理解藏密信徒的逻辑(看了辨析文章后,我觉得可能因我佛法义理学知浅薄,不能洞见他们的谬误在义理上的根源问题),所以我会认为,就算他们是因为知见的谬误而认为双修不是邪法,但也有可能是故意编造一套理由来掩盖行淫欲法的。请问您怎么看?
【贤佳】可再研阅《评破格鲁宗喀巴法师对大乘自性见内涵的错误定义》(https://mp.weixin.qq.com/s/TP-XAA-9Wsyy_0MUAdDQXw)、《论宗喀巴法师设立淫欲为道的理论依据》(https://mp.weixin.qq.com/s/buWZ5zMBpoehm27jIchs-g)。
【释贤甲】《论宗喀巴法师设立淫欲为道的理论依据》这篇文章在您前一封邮件提及时,末学有看,但是有些概念不懂(如“自性见”),结合《评破格鲁宗喀巴法师对大乘自性见内涵的错误定义》就明白一些了。末学前面问题想表达的意思是说,如果按照藏密祖师的理论,“只要观一遍,内心明白淫欲心是缘生无性的,没有自在性的,是众多因缘和合的产物,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开始双修了”(《论宗喀巴法师设立淫欲为道的理论依据》所总结),那么这种观法可以套用在各种恶行上来“修”,虽然其他恶行也有耳闻(如杀、盗等),但是男女双修似乎是最泛滥的,为什么他们就那么看重“男女双修”?真的没有一点点以教义之名行私欲之事的嫌疑吗?
如《宗喀巴法师:比丘把女性身体观想为空,就可发生性关系》这篇文章说:“按照上文宗喀巴法师这个逻辑,杀盗淫妄酒等恶业都没有关系了:杀生吃肉前,只要把肉观空,再观成清净事物,然后加持一下这个肉,就可以杀生吃肉了;偷盗前,只要把要偷的东西观空,念咒加持下自己的手,就可以偷盗了;想打大妄语骗人,把要被骗的对象观空,念咒加持一下自己的嘴巴,就可以打大妄语骗人了;想要喝酒,喝酒前,把酒观空,再念咒加持一下自己的舌头,酒就可以喝了;想要恶口骂人,先把那个要骂的人观空,念咒加持一下自己的嘴巴,就可以恶口骂人了……这不是本号胡乱发挥,宗喀巴法师还真就说过这种话——原文:‘汝可杀有情,受用他人女,不与汝可取,一切说妄语’。《密宗道次第广论》卷十四。”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吗?
【贤佳】藏密不仅看重“男女双修”,大妄语、杀生(间接杀生如吃肉,直接杀生如诛杀叛徒、宗派血斗、社会暴乱等)、偷盗(间接偷盗如忽悠供养,直接偷盗如欺骗、强夺)也如家常便饭,只是“男女双修”对人伦冲击大,所以更引人注意。另外“男女双修”对应人性淫欲深贪,按藏密“翻转原则”,便成“无上大道”,所以特别看重。
如《大智度论》说:“世间中有五欲第一,无不爱乐。于五欲中触为第一,能系人心,如人堕在深泥难可拯济,以是故诸天方便令菩萨远离淫欲。复次,若受余欲,犹不失智能,淫欲会时身心慌迷,无所省觉,深着自没,以是故诸天令菩萨离之。……若淫欲者,譬如胶漆难可得离。所以者何?身受欲乐,淫欲根深。是故出家法中淫戒在初,又亦为重。”(卷三十四)
《密宗道次第广论》说:“非他法成佛,此能净三趣,是故汝与伊,终不应舍离。此是一切佛,无上明禁行,若愚者违越,不得上悉地。……舍去具相明妃,以他方便不能速疾成佛。……如离贪欲罪,三界更无余,如是离贪欲,汝终不应为。汝受用欲事,但行无所畏,食五肉五露,亦护诸余誓。”(卷第十四)
另外可参看:《喇嘛祖师都以修双身法为成佛的大捷方式》(http://www.bskk.vip/thread-2687532-1-1.html)、《“藏传佛教”主要四大派的双修传承》(http://www.bskk.vip/thread-3081657-1-1.html)。
当然应是有很多以教义之名行私欲之事的,但有邪见在怀,不以为大过,忽略“繁文缛节”,直捷方便行事。学诚可能较多偏于这种,半真半假,倚重师位,自高无畏。
【释贤甲】经过这番讨论,末学加深了对“男女双修”的认识和理解,更加觉得给世人揭破它的邪妄是很有必要的。这么鄙秽的事情竟能被尊奉为“无上大法”,真的是太荒谬了!慕求双修的信徒们真是名副其实的飞蛾扑火!
还想请教,《密宗道次第广论》说“如离贪欲罪,三界更无余,如是离贪欲,汝终不应为”,是什么意思呢?
【贤佳】确实如飞蛾扑火,前仆后继,千年不绝。
“如离贪欲罪,三界更无余,如是离贪欲,汝终不应为”,意思是:“如断离贪欲,这样的罪过,三界之中更没有这么重的(按藏密理论,离贪欲则脱离生死,堕入小乘,不能成佛,在大乘道看来是重过),所以断离贪欲的行为,你终究不应做。”
这句话,有人理解“贪欲”指“菩提心”,实际落脚于男女双修。其实藏密高宣的菩提心多是偏狭乃至偏邪的,可参看《辨破藏密教徒对〈楞严经〉的诽谤》(http://www.mzhy.org/20200609-04/)。而在男女双修法中,“菩提心”意指精液,“不舍菩提心”指不漏精液,漏了则取回吞下作为补救,极为鄙滥!如《密宗道次第广论》说:“如是第三灌顶之时,随力所能持菩提心,不能持时,徐徐放舍,从水生中持味取起,由真实见饮三昧耶自性大菩提心。”(卷第十四)另外可参看《喇嘛教的菩提心是什么?为何可以吃?》(http://www.bskk.com/thread-3076631-1-1.html)、《西藏密宗神秘的密宗双修》(https://mip.51qumi.com/2603.html)。学诚没干吞精事,是没完全依教奉行,算是相对文雅的。
【释贤甲】按您对这偈子所说“贪欲”的解释,末学认为很颠倒。学诚体系引导“增上生”,不鼓励“往生(净土)”的逻辑与之颇为相似。末学在极乐寺学修期间听过主导法师(贤B法师)的一种说法大意是:往生净土固然稳妥,但是成佛很慢很慢;如果生生世世跟着善知识,虽然娑婆世界境界险恶,但是在这境界中能极快积累资粮,快速获得成就。
关于“菩提心”的辨析,对末学来讲很有切实意义。以前末学虽然不赞成学诚体系滥倚大乘、随意“开缘”戒条的做法,不认为这是“发菩提心”(因为按菩萨戒来讲,即使比声闻戒“开通”的地方也是有既定要求的,不是滥许一个“利益众生”的名义就不顾条件随便开的),但是末学对“菩提心”的认识应该是停留在藏密体系所粗泛说的“利益众生”的概念,而这又是来自学诚体系的引导。
看到您说:“‘菩提’之义即觉义,菩提心即觉心,根本是信解乃至悟得‘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的智慧,而非只是藏密常所宣扬的基于遍计所执的成佛利生的发心。”接着注意到《楞严经》说:“第二义者,汝等必欲发菩提心,于菩萨乘生大勇猛,决定弃捐诸有为相,应当审详烦恼根本,此无始来发业润生谁作谁受。阿难!汝修菩提,若不审详烦恼根本,则不能知虚妄根尘何处颠倒。”末学产生这样的理解:持戒是调伏烦恼的直捷方便的方式,因此持戒是随顺“发菩提心”的,随力持戒正是很好的“发菩提心度众生”的方式,而过去学诚体系倡导以“成就广大佛教事业”来“广度众生”恰恰是错误颠倒的。诚如元照律师《资持记》所言:“以少物赠遗白衣,因此起七宝塔,造立精舍,乃至四事满阎浮提一切圣众,亦不如静坐清净持戒,即是供养真实法身。”
不知道是否如此?还请法师判析!
【贤佳】是的,您的分析很好!学诚体系倡导的“菩提心”,随顺藏密教法,大义是成佛利他心,行为上强调利他,但倚此粗率凌越佛制戒律,便非真正佛法利他,背后多是随顺贪欲烦恼的我执自利心,借助“成佛”“利他”名义和事业来实现,正如他说的“成就他人就是成就自己”。发心利他本是好事,如法自利也是正道,自利利他正应相互促进,但若不注意识知、克治烦恼,不谨依戒律,一味偏重“利他”,而纵长贪慢等自利烦恼,便入歧途乃至邪途,多成自害害他。
《佛说华手经》说:“一切世界鲜有众生为他求利、自利利人,是最为难。舍利弗!且置为他求利,众生之中能自利者,是人尚难。何以故?今凡夫人欲求自利而乃自伤。何以故?舍利弗!我不见人若侵害他,自不衰恼,是故当知住自利因是则为难。又于是中,自利利他最为甚难。”(卷第七)
《瑜伽师地论》说:“若诸菩萨于作有情利益戒中勤修习时,当正观察六处摄行,所谓自、他、财衰、财盛、法衰、法盛,是名六处。言财衰者,谓衣食等未得不得、得已断坏。与此相违,当知财盛。言法衰者,谓越所学,于先未闻胜义所摄如来所说微妙法句,不得听闻;如不听闻先所未闻,如是于先所未思维不得思维;有听闻障,有思维障,设得闻思寻复忘失;于所未证修所成善而未能证,设证还退。与此相违当知法盛。此中菩萨作自法衰,令他财盛,此不应为。如令财盛,法盛亦尔。此中义者,越学所摄,及能随顺越学所摄,或于证法退失所摄,当知法衰。又诸菩萨作自财衰,令他财盛,若此财盛不引法衰,此则应为;若引法衰,此不应为。如令财盛,法盛亦尔。又诸菩萨作自财盛,令他财盛,此则应为。如令财盛,法盛亦尔。又诸菩萨作自法盛,令他财盛,此则应为。如令财盛,法盛亦尔。于如是事若不修行,名为有罪。若正修行,是名无罪。
“如是且说菩萨所受三种律仪略毗奈耶,菩萨于中常应作意思维修学。若有于此三种所受菩萨戒中,随有所缺,当知非护,当言不护菩萨律仪,不当言护。此三种戒,由律仪戒之所摄持,令其和合。若能于此精勤守护,亦能精勤守护余二。若有于此不能守护,亦于余二不能守护。是故若有毁律仪戒,名毁一切菩萨律仪。”(卷第七十五)
《优婆塞戒经·自利利他品第十》说:“为利自他造作诸业,是名为学。能利他已,是名学果。……菩萨信根既自利已,复利益他。自利益者,不名为实,利益他者乃名自利。何以故?菩萨摩诃萨为利他故,于身命财不生悭吝,是名自利。……利益他者,即是自利。菩萨不能自他兼利,唯求自利,是名下品。何以故?如是菩萨于法财中生贪着心,是故不能自利益也。……若自不修施、戒、多闻,虽复教他,是名利他,不能自利。若自具足信等五根,然后转教,是名菩萨自利利他。……菩萨摩诃萨应护一切众生之心,若不护者,则不能调一切众生。菩萨亦应拥护自身,若不护身,亦不能得调伏众生。菩萨不为贪身命财,护身命财皆为调伏诸众生故。菩萨摩诃萨先自除恶,后教人除。若不自除,能教他除,无有是处。是故菩萨先应自施、持戒、知足、勤行精进,然后化人。菩萨若不自行法行,则不能得教化众生。”(卷第二)
【释贤甲】您对学诚体系的“相似利他”问题总结很到位,引述的经论很精当!特别觉得《瑜伽师地论》对财盛、法盛的论述很适合用来对照反思学诚体系的“弘法利生”问题。读了这些经论,觉得这才是指引我们修行的正道。学诚体系的“利他法”实是自毁、毁他、毁佛教(“毁他”是在于让人误以为那是佛法真谛,不仅没有学到正法,还可能排斥正法),本不能长久,也庆幸它没有持久。
末学还想请教:前面就这个偈子“如离贪欲罪,三界更无余,如是离贪欲,汝终不应为”,您说“有人理解‘贪欲’指‘菩提心’”,这种理解是基于什么逻辑呢?
【贤佳】藏密解释文义经常可说“密意”,有经说舍菩提心的罪重,所以那偈将“贪欲”解释为“菩提心”,似合道理。另外,藏密将菩提心偏重理解为“成佛利生”,如同贪欲心,贪求成佛,贪求利他,所以可将“贪欲”表指“菩提心”。
【释贤甲】如果说“藏密将菩提心偏重理解为‘成佛利生’,如同贪欲心,贪求成佛,贪求利他”,那他们所认为的这个贪欲心(菩提心),是褒义还是贬义?他们是认为应该有这个“贪求成佛”的心,不应弃舍吗?
这样的话,“如离贪欲罪,三界更无余,如是离贪欲,汝终不应为”,是否就解释为“如果离失菩提心,这样的罪过,三界之中更没有这么重的,所以离失菩提心的行为,你终究不应做”?
【贤佳】非贬义,其也可说非褒义,但是可取的,不应弃舍,所谓“以大贪破贪”。
正是附合那样的意思,而实际落实于男女双修。
【释贤甲】他们的“以大贪破贪”的“逻辑”末学能理解,也就是说依此逻辑来安立男女双修法的“在淫欲中对治淫欲”逻辑,并将做此修法的人许为“真勇士”,是这样吧?但还是不理解他们怎样把贪欲等同于菩提心。是说借此贪欲可以大破贪欲,继而成佛,所以贪欲相当于菩提心?
【贤佳】大体是的。藏密解释文义可用“密意”,是万金油。有些相似就可说是密意,正如说“男女双修”密意指福慧双修,实际做时也可说是在修密意内涵。以假作真,以真作假,真假难辨,浑水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