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邪师邪法问题的交流讨论
(20201121)
(一)
【居士】《台湾法师反应他们那边的喇嘛教喇嘛们的危害》(2020-11-16)
https://m.weibo.cn/status/4571994413081308
(摘录){他们在网络及他们的书籍都在说他们是转世的活佛、菩萨、观世音等等,还安排叫小女孩这么说,真的是早晚要受报的!到现在没有听到哪个藏傅佛教的法王、活佛、仁波切、上师叫人救灾行善,也没看到他们捐救灾。他们在台湾一直在各网络叫大家参加他们弘扬的财神法及《菩提道次广论》法会,每年在台湾拿难以估计信徒的钱!而且载喇嘛出门付钱的都是那些化浓妆的有钱贵妇(他们都在弘扬男女双修的)。真的很可怕的!
台湾法律没办法的!他们一出事就跑出去了!本来台湾法律,夫妻出轨通奸都有法律责任,现在民进党为了迎合他们弘扬的双修法,把法律改了,变成夫妻跟别人通奸没有罪,更加没人能告他们的双修法了。他们可以认为弘扬双修法通奸,没有办法诉诸法律告他们与出轨双修的贵妇了。}
【贤佳】很可悲!应深广揭批藏密邪师邪法。
【居士】台湾是自由开放的地区,达某曾几次去台湾,台湾佛教外表看上去一片繁荣,其实是邪教和相似法的重灾区。大陆改革开放后主要受其影响,大部分邪教和相似法的源头来自台湾。
【贤佳】学诚即是师承台湾日常法师,接踵“出轨”,祸害深广。大陆、台湾教内外各界宜应重新审视宗教邪滥和宗教管理问题。
【居士】但是,到目前来看,似乎没有看到两地教界有出来揭批的,反而是百般阻止您的揭批。上次“秦岭观音像”事件倒是感觉找到攻击您的机会了,连忙赶来参与,甚至不惜放下身份跑公众号下面留言骂您。看来中毒太深了,恐怕难以觉醒了。
【贤佳】台湾教界有很多人批评日常法师去世后的“福智”教团接班人金女士,因为她太出格,不被达赖喇嘛认可。可参看《关于以戒为师的交流讨论之二——与福智团体法师的讨论·(二)》(http://www.mzhy.org/20180715-7/)。学诚也不认可金女士,曾跟我说金女士供奉“雄天护法”,而“法王”(达赖喇嘛)批判“雄天护法”。我揭批达赖喇嘛、藏密邪法,连带揭批台湾一些法师对藏密邪师邪法的崇扬,他们不能接受,所以找机缘批我是情有可原的,关键是对达赖喇嘛的人设和藏密邪法的问题认识不足,我们宜应深广揭批藏密邪师邪法。
【居士】何止“学诚”出轨,那个日常法师的大本营才是奇葩呢,真是千古未闻的丑闻,日常法师居然选一个在家女居士去比丘道场领导整千比丘,还荒唐地让这位女居士怀宗喀巴圣胎,从而引发女居士性侵年轻僧人的大丑闻。可悲的是,这么明显的违反佛教戒律,甚至是违背世间道德的事件,至今为止,居然还有那么多信众迷惑不醒,极力维护她。想不通!
达某和学诚不认可金某那是从自身利益考虑的,因为如您所说太出格了,势必会破坏他们这一教派的声誉,并不是真正从根本教义上不认可她。达某在台湾影响力极大,台湾藏密盛行与他在台湾的大力渗透有关。
想想邪教好可怕!世间法律不允许的杀人、放火、奸淫、掠夺等罪恶行径,在宗教的名义下,变成合法的了,这些坏人就可以不受世间法律的惩治。
【贤佳】2018年7月下旬,学诚丑闻在教内诤议时,学诚就表示不怕媒体发布,说:福智团体的事外界媒体炒翻天了,福智团体照样没什么事。可参看《举治学诚历程资料之三(2018年7月下半月)·(三)》(http://www.mzhy.org/20201115-03/)。但大陆与台湾政治、法制不同,学诚错认形势了,或者是诈消“敌志”。
我们继续揭批邪师邪法吧,应是可以直接、间接渐渐影响台湾教界对达赖喇嘛和藏密邪法的观念,至少近来没有听到著名汉喇嘛宣扬藏密邪师邪法了。
【居士】是的,一是错估大陆法制法规,二是如您所说“诈消‘敌志’”,虚张声势,三是以为自己的高位身份会得到庇护。期盼台湾回归祖国,有利于国家整体治理。
(二)
【贤佳】文稿(如上)请教一些人,一位台湾法师说:
{以下部分不合乎事实:
“现在民进党为了迎合他们弘扬的双修法,把法律改了,变成夫妻跟别人通奸没有罪。”
请参考:
《通奸除罪…偷吃免关 民事仍要赔》
https://udn.com/news/story/121138/4600911
《法官声请释宪(一):挑动道德禁忌的通奸罪与相奸罪》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0701/4031024}
另一位台湾法师回复:
{1.通奸还是有法律可处罚,还是有民事相关罚责(《通奸除罪化后民事赔偿问题研析》):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96733
2.邪师外道张狂,乃僧众弘传正法不力,居士无心无力护法;佛教当权者,且若与财色名利相应,自然败坏佛教,佛法不兴。}
您怎么看?
【居士】台湾法师提出的意见恰当。民进党虽然是台湾执政党,但台湾大法官对法条的违宪审查,即便有争议,说“民进党为了迎合他们弘扬的双修法,把法律改了”,恐怕是没有依据的言论。无论是通奸罪立法,还是释法除罪,调整的范围均涉及广大的普通人婚内出轨行为,行男女双修法的人相对这个普通群体而言毕竟还是少数。客观上,在未除罪的情况下,藏密人与他人妻(夫)双修,可按通奸罪追究刑事责任,但与未婚的自愿双修则也无从以通奸罪追责。通奸罪本身也不是为了制止男女双修的行为,所以也不太可能为了保护男女双修而进行释法除罪。但客观上,如果因双修出轨通奸,确实也无从追究刑责了。上文不仅有不合乎事实的部分,亦在逻辑上有些牵强,但可能言说者本身关注到以“双修法”诱人通奸的现象太多,故而希望“通奸罪”能够发挥威力,对其绳之以法,所以对于除罪一事很不赞同。但现实中,通奸(或以双修为名的通奸)的事实恐怕非常多,但真正能够被追责的非常少(台湾法务部统计因通奸罪确定目前在监服刑者有三十三人,其中五人因单纯通奸罪服刑),这毕竟关乎家庭情感、伦理,要闹到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容易。台湾地区如因男女双修婚内出轨,出轨者之配偶提起民事侵权赔偿,当然也适用民法相关条款,但审判重点想必不会在区分是什么原因出轨,重点在于判定出轨行为本身是否属实、配偶一方受到的侵害程度及赔偿金额。
居士提供的链接内容说是一位台湾法师的言论,但无论是否台湾法师的言论,从您与二位台湾法师交流内容来看,他们并未否定链接内容中所言的核心内容,即:在台湾邪师邪法猖獗,藏密邪师洗脑欺骗大肆敛财,“双修法”幌子下的淫乱大行其道。普通人虽然淫乱出轨,内心通常还是有惭愧之心,而以“双修”为名的淫乱,自我标榜上了自欺欺人的“光环”,却是无惭无愧、自鸣得意,害已之外,害他无数。
(三)
【居士(台湾)】我自己有修学过白教,不过并没有太深入,目前是以阿含经与南传等早期佛法的教导为主。因此我当然认为密教在许多方面已经偏离初期佛法很远了,尤其我也完全无法同意双修等教导,所以这类的批判,我是完全不反对的。至于像学诚法师的事件,或是金女士,我也都深深不以为然。
文中居士提到的一些现象,我自己是没什么深入接触,所以不清楚是否真的那么严重,无法说什么。
对于达赖喇嘛,我对他的教导所知极有限,就如一般台湾大众对他的看法,所以对他的态度还算是正面的,没听说他有出什么问题。
【贤佳】感谢实心告知!就我了解,达赖喇嘛高扬男女双修法,可参看:《有人说藏密早已不传双身法,那么我们来看看达赖十四世说了什么》(https://m.weibo.cn/detail/4390100320111908)、《达赖喇嘛说男女双修是很高程度的密法》(http://www.bskk.vip/thread-2962925-1-1.html)、《达赖的双修邪说、台湾的藏密传承及破斥》(http://www.mzhy.org/20191011-04/)。您看这些资料是否基本可信?是否能说明达赖喇嘛一方面的问题?
【居士】至于达赖喇嘛对于双身的看法,因为我也没有深入,试着去搜寻,找到这一篇,是他们官方基金会的内容:
《〈西藏的天空〉就所谓“男女双修”等问题的回应》(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2016-03-14)
https://www.tibet.org.tw/news_ndetail.php?id=9513&type=C
我引用一段,应该算是他们的回答:
{你问“像达赖喇嘛或是其他大修行人是不是都进行或可以双修”?当然不行,因为达赖喇嘛是比丘。举一个例子,班禅喇嘛应该够得上你说的大修行者吧?班禅喇嘛从监狱放出后就还俗娶妻,从那一天开始班禅喇嘛就只穿藏装,完全是在家俗人的打扮,最多也就是黄色的藏装,黄色表明他是转世仁波切,藏装表明他不是僧人,而是一个俗人。
至于你说插足夫妻间成为第三者,那是奸夫淫妇,是世俗中常见的被性欲折磨或贪图性欲之快的男女之间常常上演的剧目,跟修行没有任何的关联。充其量就是以宗教修行的名义骗色的骗子而已。}
因此在我的认知中,他们是反对出家中双修,就算在家众,也不能破坏社会的伦理,介入他人婚姻。
我再引用一段:
{至于双修,在西藏佛教中大部分指的不是男女性行为,而是指两种修行同时进行,如悲智双运等。在修行到最高层次时,密宗佛典谈到了通过激发——控制性欲的方式产生大乐,从而开启中脉,并最终达到成佛的目的。}
根据这一段,他们说双修“大部份”不是指男女性行为,这我以前也听过,就像在经典中有所谓的“明妃”,实际上是“咒语”的意思,但后人若故意解释错误而利用来做坏事,那是人的问题。例:
《大毗卢遮那成佛神变加持经》卷4〈密印品 9〉:“尔时薄伽梵,即便住于身无害力三昧,住斯定故,说一切如来入三昧耶遍一切无能障碍力无等三昧力明妃曰:南么三曼多勃驮喃(一)阿三迷(二)呾履(二合)三迷(三)三么曳(四)莎诃(五)。秘密主!如是明妃,示现一切如来地。”(CBETA, T18, no. 848, p. 24, b9-14)
不过,我想密教还是引入了印度性力派,还是藏有想利用男女之事而得到解脱的想法。而密教行者要为其历史及教导试图有最好的解说,我也能理解。我只能说,依据佛法的教导,利用男女之事而得到解脱,这不可能的。还有那些所谓生起大乐、打通中脉而认为可以成佛,我的理解也都不是佛法教导。只是我对那些教导所知有限,无法有深入评论。
【贤佳】这是他们对一般根机者“慈悲”应机的说法,以免观过,实是欺蒙。可细看先前分享的几个链接的内容,藏密男女双修法有纯观想的(其实也违佛戒),也有实体男女交合的,而且所有藏密教派(包括格鲁派)男女双修法都允许僧人实体双修,历史上和现今藏僧做男女双修的非常多。
如达赖喇嘛《修行的第一堂课》(https://pan.baidu.com/s/1vkNkRNzNf65eOj2h9WEKmA 提取码:33×8)中说:“就算是两性相交或一般所谓的性交,也不会减损这个人的纯净行为。在修行道上已达到很高程度的瑜伽行者,是完全有资格进行双修,而具有这样能力的出家人是可以维持住他的戒律。”
以下更多相关辨析资料供参看:《辨破宗喀巴的邪见伪善之二》(http://www.mzhy.org/20200830-6/)、《辨破藏密双身像》(http://www.mzhy.org/20190812-05/)、《揭露藏僧双修状况》(http://www.mzhy.org/20200920-06/)、《揭露藏僧双修状况之二》(http://www.mzhy.org/20200927-04/)、《揭露藏僧双修状况之三》(http://www.mzhy.org/20201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