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答疑讨论之五十八

戒律答疑讨论之五十八

(20210312)

(一)

居士】笫一天,在路上意外捡到60元人民币。第二天,腰部摔伤。这两件事,有没有因果关系?意外之财是不是有意外之灾,不能获取?

贤佳】这两件事是不是有因果关系不好说,也可能是各有因果,因为虽然原则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无量世的善恶业因随缘成熟时错综复杂。按佛法戒律,对他人遗落的钱财不应捡为己有。可以暂时守护,等失主返回寻取,或者捡起来招领,或者不管。

如《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说:“人于世间不取他人财物,道中不拾遗,心不贪利,从是得五善。何等五?一者,财物日增;二者,不亡遗;三者,无所畏;四者,得生天,天上多珍宝;五者,从天上来下生世间,保守其财产,县官、盗贼不敢侵犯取其财。今现有保财至老者,皆故世宿命不敢取他人财物所致也。亡无多少,令人忧恼。亡遗不如保在,如是分明,慎莫取他人财物!”

《四分律行事钞》说:“若行僧饼,错得一番不还僧者,即犯盗罪。”(卷上)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戒律答疑讨论之十四·(一)》

https://www.zhengxinfofa.cn/1348.html

居士】意外之财,不劳而获,都犯偷盗?只有付出劳动获得才是合法?

贤佳】不一定。意外获得无主的贵物、宝藏,或者他人赠予,不犯偷盗。

居士】拾捡公路上别人丢失的财物,犯盗戒?

贤佳】如果是几块钱乃至几分钱,确定失主应是不会要了,那么拾捡归己可不算盗,但心业不清净。如果是几百元乃至几万元,一般失主会惋惜乃至寻找,那么拾捡归己犯盗。相关辨析还可参看:

《戒律答疑讨论之四十六·(三)》

https://www.zhengxinfofa.cn/2165.html

(二)

居士】居士在家供养于佛前的水果、食物、鲜花物品等,撤供时是否要念“赎果偈”、以“花香赎”?有些物品如干花(假花)、水培植物、灯盏、香炉、玉石等通常不需要撤供,但食物、水果是需要每天撤供的,如何处理如法呢?

贤佳】不必念“赎果偈”、以“花香赎”,念也无妨。因为供佛的水果、食物属于“献佛物”,佛制戒律开许侍佛僧俗人员直接撤下(自食或施舍)。鲜花属于“供养物”,枯萎后,可直接撤下,弃置净处。供佛的干花(假花)、水培植物、灯盏、香炉、玉石等属于“供养物”,临时暂撤无妨,若要长期撤走,则需用等价财物(市场价并考虑折旧)赎换。

如《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盗》说:“《戒疏》续云:‘四,献佛物者,开侍卫者用之,义同佛家之所摄故。’《行宗》释云:‘物即饮食、果实等。今时掌佛庙人,义通道俗。《善见》云:“佛前献饭,侍佛比丘食之,白衣侍佛,亦得食之。”古记问云:若用常住僧食供佛,通彼用否?答:《法苑》云:“后还入常住。”’”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戒律答疑讨论之五十一·(一)》(https://www.zhengxinfofa.cn/995.html)。

(三)

居士】代一位沙弥尼问:一个比丘(知见不正,多有邪知)一直在外弘法,比丘尼给他开车,不知道是否如法?

贤佳】不如法。比丘尼无比丘尼为伴(比丘为伴不算数),开车进城,犯独行戒,结粗重罪。又比丘尼单独与比丘在一起,双方都犯堕罪。何况是邪见比丘,允许比丘尼违戒陪伴,清白难知,非常危险。

(四)

居士】梵网菩萨戒“第三十六不发誓戒”:“若佛子,发是十大愿已,持佛禁戒。作是誓言:宁以此身投炽然猛火、大坑刀山,终不毁犯三世诸佛经律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复作是愿:宁以热铁罗网千重周匝缠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一切衣服。复作是愿:宁以此口吞热铁丸及大流猛火,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口食于信心檀越百味饮食。复作是愿:宁以此身卧大流猛火罗网热铁地上,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种床座。复作是愿:宁以此身受三百矛刺身,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味医药。复作是愿:宁以此身投热铁镬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千种房舍屋宅、园林田地。复作是愿:宁以铁锤打碎此身,从头至足令如微尘,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恭敬礼拜。复作是愿:宁以百千热铁刀矛挑其两目,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视他好色。复作是愿:宁以百千铁锥劖刺耳根,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听好音声。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嗅诸香。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断其舌,终不以此破戒之心食人百味净食。复作是愿:宁以利斧斩破其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着好触。复作是愿:愿一切众生悉得成佛。而菩萨若不发是愿者,犯轻垢罪。”

莲池大师《梵网菩萨戒经义疏发隐》说:“七众同犯,而用不必皆尽。大小乘不共,二乘不制,心易防持。……初欲染之誓,二供养之誓,三恭敬之誓,四六根之誓,五度生之誓。”

“而用不必皆尽”是说其中的誓言并非七众均受制吗?比如“二,供养之誓”、“三,恭敬之誓”当是制出家五众吧?“破戒”是什么标准?按照这个誓言,出家人不易为啊!如果破戒了还继续受供养、恭敬礼拜,果报很严重吧?“宁以……”佛陀教授的是宁愿承受酷恶的境界,也不能以破戒之身受供养、礼拜,那说明如果违犯誓言,果报比这些酷恶境界还恐怖吧?这样看来,可不可以理解为,僧人如不能严格持戒或破戒(犯戒)后如法及时忏悔,继续以破戒之身受用信施、礼拜,还不如还俗对自己好呢?

贤佳】是的!“破戒”,低标准是破重戒,高标准是故意犯轻戒。

居士】梵网菩萨戒“第四十三无惭受施戒”:“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毁犯圣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养,亦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贼!’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复常扫其脚迹。一切世人皆骂言佛法中贼,一切众生眼不欲见。犯戒之人,畜生无异,木头无异。若故毁正戒者,犯轻垢罪。”

莲池大师《梵网菩萨戒经义疏发隐》说:“当分犯,已自结罪。不思惭愧,而冒当利施,无愧故制。出家五众同,大小俱制,以枉当福田故。文云‘信心出家,毁正戒者’,在家未当田任,未制。……《阿毗达磨俱舍释论》云:‘犯根本罪者,于大众食及住处,佛不许此人噉一段食、践一脚跟地。’观此则知破戒比丘,天地虽宽,无处可着;檀那虽众,滴水难消。可不惧哉!……持戒之人,善神卫体。破戒之辈,恶鬼随身。何也?善恶气分自然相感。如世贵人,舆马仆从之所呵护。如世囚犯,杻械兵卒之所防禁也。此诸恶鬼存日障其前途,故威德日消,所作不利。死时引入地狱,故身心痛苦,神识昏迷。又扫其脚迹者,经言‘贤圣诵经行道之处,其地皆为金刚’,今此恶人游行之处,其地皆悉秽染,鬼安得不扫其脚迹耶?佛法中贼者,破戒恶人,所谓偷佛衣、盗佛饭,在佛法中反害佛法,非大贼而何?……《宝积经》云:‘自知犯戒,受信施,是名第四微细烦恼。出家之人具此烦恼,如负重担入于地狱。’}

“毁犯圣戒”,“已自结罪”、“毁正戒者”、“犯根本罪”、“破戒恶人”,圣戒、结罪、正戒、根本罪是指同一个戒罪范围吗?仅指菩萨戒吗?还是菩萨戒十重?还是包括别解脱戒?毁犯、破戒和犯戒有何区别?按照佛说此戒条内容,故起心毁犯圣戒者,居士是不应该供养了?毁犯而不如法忏罪且受施算“无惭”?还是故意起心毁犯即算“无惭”?

贤佳】这指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弥十戒等出家戒,如文说“信心出家,受佛正戒”,不制居士受菩萨戒者。破戒一般指破根本重戒,犯戒一般指违犯轻戒,毁戒则可能通于轻重。

“故起心毁犯圣戒者”,是不应供养。不知而好心供养,只得小福。毁犯而不肯忏罪且受施,故意起心毁犯,都是无惭的表现。

居士】出家人不也要受菩萨戒的吗?这条戒本身也是菩萨戒。为什么您没列举菩萨戒,菩萨戒不也是“受佛正戒”?

贤佳】这条戒是正制出家人的。居士故意犯菩萨戒,按《发隐》说不犯此戒,所以菩萨戒本身应是不入此戒所摄。但出家人既然受了菩萨戒,就不应起心违犯,否则也应是不堪为福田,按理此戒对出家人也可能含摄菩萨戒。您可查研一下。

居士】菩萨戒既然是“受佛正戒”、“圣戒”,应当含摄其中,否则,佛制此条戒不会用“受佛正戒”、“圣戒”这种说法,这是完整义。如果毁犯圣戒,不包括菩萨戒,只包括比丘戒等出家戒,那出家人毁犯菩萨戒就能受信施了?说不过去!《梵网菩萨戒经义疏发隐》:“〖义疏〗‘听我诵佛戒’,诫菩萨听也。诵佛戒者,问:何故‘诵’,不道‘说’耶?答:此是三世十方诸佛之法,非始自作,故只得称‘诵’,不得道‘说’。〖发隐〗‘说’者创陈己见,‘诵’者读习前言,犹述而不作意也。三界大师躬亲诵戒,况其余乎?〖义疏〗二,叹戒:甘露门即开。甘露门者,譬服甘露,令人长寿不死,要因此戒得至涅槃‘常、乐、我、净’。教能通理,譬之如门。又戒能济拔,免离生死,譬如甘露,服得命长。《大经》云:‘有山从四方来,唯当持戒、布施也。’〖发隐〗服持圣戒而安住涅槃,喻如饮甘露者轻身不死也。依由圣戒而进趣佛境,喻如得其门者身入楼阁也。‘戒能济拔’下,文似滥前,然前云长寿,自永处涅槃之极位言也,如平时服之得仙道故。后云济拔,自暂离生死之苦果言也,如病患服之得痊可故,故不相滥。”此段可是说菩萨戒乃“圣戒”?

贤佳】是的。随喜研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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